本人現于香港工作且持有working visa,現準備與已在香港工作的IANG持有人結婚,婚後想轉為受養人簽證。請問本人是否需要終止現有工作合同和working visa才可申請受養人簽證?還是直接申請受養人簽證,成功以後通知現有僱主改變簽證屬性即可?
請問本人是否需要終止現有工作合同和working visa才可申請受養人簽證?
參考 https://www.dimjoeng.com/qa/hk/24/ ,似乎並無此要求。
但建議留意你的工作簽註或工作合同是否附帶要求條件。
建議將詳細資料電子郵件發給入境處諮詢 https://www.dimjoeng.com/qa/hk/596/